政策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明确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
增值税
-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费
-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解读
- 增值税优惠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这将直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同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这将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 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税负,激发其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 其他税费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将降低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助力其发展壮大。
政策影响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减轻其经营压力,促进其发展壮大。
政策建议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惠的环境。
结语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将为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