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2023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为:
- 销售货物(不含有形动产租赁)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 从事货物生产兼营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中的货物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方面存在以下差异:
- 计税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和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 抵扣范围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抵扣进项税额中的进项税额。
- 发票开具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人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