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政府收取的税费相关的费用,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所得税》,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应计入当期损益。
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 发生税金及附加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 支付税金及附加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 收到税金及附加返还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费用,企业应正确核算和处理税金及附加,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