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应当在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老会计却不结转本年利润,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一:对会计准则的误解
有些老会计认为,结转本年利润只是一个形式,没有实际意义。他们认为,只要在年末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的数据记录完整,就算结转了利润。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根据会计准则,结转本年利润是会计处理的必要环节,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的重要手段。
原因二:担心税务风险
有些老会计担心,结转本年利润会增加企业的税务风险。他们认为,如果企业在年末结转利润,而后续出现经营亏损,可能会被税务部门追缴税款。
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些过于谨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所得税应以年度的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因此,即使企业在年末结转了利润,但后续出现经营亏损,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申报。
原因三:企业内部管理原因
有些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老会计无法准确计算本年利润。例如,企业的收入和支出数据不完整、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等。
在这种情况下,老会计为了避免计算错误,可能会选择不结转本年利润。
结语
老会计不结转本年利润,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会计准则和税务政策的理解,督促他们及时结转本年利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