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全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残保金制度是我国政府为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残保金的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残保金的征收范围包括:
- 在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
- 在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但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残保金的计算公式为: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或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取低值)
例如,某单位2022年在职职工人数为1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为10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00元,则该单位2023年应缴纳残保金为:
(100×1.5%—10)×10000 = 15000元
残保金的缴纳期限
残保金应于每年3月31日前缴纳。用人单位在缴纳残保金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证明材料;
- 残保金缴纳清单。
残保金的用途
残保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 对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 对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辅导和就业创业的扶持;
- 对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
- 对因残疾导致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的救助。
残保金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以处应缴纳残保金数额的10%以下的罚款。
残保金的意义
残保金制度是我国政府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残保金的征收,可以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从而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